2025年7月4日凌晨4点52分,浙江G15沈海高速上,一辆刚购买十几天的新车因驾驶人张某过度依赖智能辅助驾驶功能,在施工改道路段径直撞向水马。这起看似普通的事故,却如同一面镜子,映照出当下智能驾驶技术普及过程中一个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——将”辅助”等同于”自动”。当科技的光环笼罩驾驶行为,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:人类驾驶员与智能系统之间的责任边界究竟在哪里?

事故发生在施工路段,这是一个典型的非常规驾驶环境。水马作为临时交通设施,其摆放位置、形状特征可能并不在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的标准识别数据库中。更关键的是,张某作为新车购买仅十几天的驾驶员,首次上高速就选择在凌晨通宵赶路后开启辅助驾驶功能,这种行为本身就暴露出对技术局限性的严重认知不足。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再先进,也并非全知全能;它可能在高速公路正常车流中表现出色,却可能在施工改道这种特殊场景下”失明”。这起事故不是技术故障,而是人类对技术过度信任导致的判断失误。
智能辅助驾驶技术的营销话术往往强调其便捷性,却常常弱化其”辅助”本质。当前市场上的主流辅助驾驶系统,无论是特斯拉的Autopilot、蔚来的NOP,还是其他品牌类似功能,都明确标明需要驾驶员随时准备接管车辆。然而在消费端,这些警示信息往往被选择性忽视。张某的案例极具代表性——他觉得系统”还挺好用”,于是在疲劳状态下放松警惕。这种心理状态在智能汽车用户中相当普遍:当系统多次成功辅助驾驶后,驾驶员容易产生”系统比自己更可靠”的错觉,逐步跨越安全边界,将脚从油门/刹车踏板上移开,注意力从道路上转移。
从技术角度看,现有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确实存在明显局限。大多数系统依赖摄像头、雷达等传感器和预设算法,对非常规物体(如临时摆放的水马)的识别能力有限;它们擅长处理标准化的交通场景,却在施工改道、突发事件等非结构化环境中表现脆弱。更关键的是,这些系统缺乏人类驾驶员的综合判断能力——无法根据路况变化灵活调整策略,不能理解交通参与者的意图,更不具备紧急情况下的价值排序决策能力(如撞水马保护乘客还是急转方向可能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)。张某的车辆未能识别水马,本质上反映了当前技术在这些方面的不足。
这起事故为我们敲响了关于”人机共驾”责任的警钟。智能辅助驾驶的正确使用方式应当是”驾驶员主导,系统辅助”,而非相反。驾驶员必须始终保持对车辆的控制权和对路况的监控,随时准备接管。然而现实中,许多驾驶员将辅助驾驶系统视为”电子保姆”,甚至发展出”人在车里但完全托管”的危险驾驶模式。浙江高速交警的提醒切中要害:理性看待技术局限,不能盲目依赖;尤其要避免分心或疲劳驾驶,确保能够即时接管车辆。这些看似基本的常识,在技术光环的掩盖下,却成了许多驾驶员忽视的安全红线。
从更宏观的视角看,这起事故反映了智能汽车时代驾驶员技能退化的隐忧。随着辅助驾驶功能日益强大,许多驾驶员主动或被动地减少了驾驶训练和经验积累。当系统正常工作时,这种依赖或许不会立即显现问题;但一旦遇到系统无法处理的边缘场景(如突发施工、极端天气、异物障碍等),缺乏基本驾驶技能和应急反应能力的驾驶员将面临极大风险。张某在凌晨通宵赶路后依赖辅助驾驶,实际上是将自己置于双重风险之中——既因疲劳而反应迟钝,又因过度信任技术而放松警惕。
智能驾驶技术的健康发展,需要建立在对技术边界的清醒认知之上。汽车制造商在宣传辅助驾驶功能时,应当更加突出”辅助”属性,明确告知系统局限性和驾驶员责任,而非过度强调便利性。监管部门需要完善相关法规,规范智能驾驶功能的宣传方式和使用条件。对驾驶员而言,最重要的是建立正确的技术使用观念——将辅助驾驶视为提升驾驶安全性和舒适性的工具,而非替代自身驾驶责任的解决方案。
回看这起水马撞击事故,其教训远超出一起普通交通事故的范畴。在智能技术快速迭代的今天,我们既要拥抱技术进步带来的便利,又要保持对技术局限性的清醒认知。智能辅助驾驶不是自动驾驶,更不是”无人驾驶”;它需要人类驾驶员的监督、干预和最终责任承担。张某的幸运在于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,但这个教训对所有智能汽车用户都具有重要警示意义:在驾驶座上,人类始终是最后的责任主体,任何时候都不能将生命安全完全托付给机器。
当科技不断重新定义”驾驶”的含义时,我们或许需要回归一个基本事实:无论技术如何发展,安全驾驶的核心始终是人类的责任意识与风险判断能力。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的终极目标不应该是让我们更依赖机器,而是帮助我们成为更负责任、更安全的驾驶员。这起浙江高速上的水马撞击事故,应当成为所有智能汽车用户重新思考人机关系的一课——在通向完全自动驾驶的未来道路上,我们首先需要学会的是如何正确地与今天的辅助技术共处。